该案的受害者,化名刘恩恩。
接受完手术的她,足足在病床上躺了一年才出院,她的下半辈子,很有可能需要挂着尿袋生活。
而凶手们均因为未满十四岁,而被判不予刑事处罚,责令其家长加以管教。
家长监护人只判赔了金钱上的赔偿,等事情一结束,都马不停蹄地搬离了村子。
两家搬去了一个小时车程距离的县城,两家搬去了家长务工的外省市。
仿佛除了受害女孩,并没有任何人受到真正的伤害。
但伤害,很快就来了。
某天,我们接到通报,隔壁市刑侦大队的同事有一起凶杀案需要跨市办案,队长老徐让我负责跟进配合。
前来办案的是江队长跟胡警官,两位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刑警。
从前期交流中得知,他们所在的市区,发生了一起可怕的凶杀案。
受害者一家三口被灭门,父亲刘刚,母亲刘淑梅,十岁的孩子刘子毅,全部遇害。
凶手的犯罪手法相当恶劣,受害者身上人均不少于二十个刀伤,身体里还检测出致幻药物。
即凶手下药迷晕他们之后,再用刀把他们捅死。
不仅如此,凶手还泄愤般把他们的头颅砍了下来,放在客厅的茶几上。
一家三口,摆放得整整齐齐。
因为被害者一家在当地并无亲戚,连朋友都没有几个,且他们是住在一个偏僻的农房里的,因此案发一个礼拜后,才因尸体发臭太严重而被过路者发现。
警方介入,判断大概率为熟人作案,因为门窗均没有被强行破坏的痕迹。
案发现场被清理得很干净,没有指纹,没有鞋印,没有毛发,什么证据都没有。
也因为该地段略为偏远,周围的治安摄像头太少,没有拍到有用的线索,案件侦查成了大难题。
警方只能从受害者的关系网中寻找头绪。
然后发现了两点:
第一,受害者一家搬到该地区才几个月,这也是他们在当地没有一个亲朋好友的原因。
第二,受害者刘子毅,竟在一年多以前陷入过一个恶性案件中。
没错,就是刘恩恩那起,未成年恶性故意伤害案件。
明显的复仇杀人,加上受害者曾经是加害者,因此虽然没有任何证据,江队也很自然就怀疑到刘恩恩的双亲,即刘志雄或叶青娥的身上。
但因为没有证据,我只能先对刘志雄做一个口头传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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