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给不了任何回答,身体一直在痉挛,淌血。
他背着她一直往前走。 冰冷的空气让沈云晚短暂地清醒了片刻。 她依然看不清他的脸,趴在他的肩背上,只看得见他墨发袭着肩上冰冷的盔甲,她染血的手指不慎碰到,却意外的柔软。 一路走,地上便一路滴淌着沈云晚的鲜血。 前头是一片广阔的被冰冻住的湖,湖面平整宁静,细细的听,有风吹拂过冰棱的声音。 他一步一步,踩着血印子,走在那冰湖上面。 她轻声问他:“你是谁?” 他回答说:“我是北辰王。” “北辰王啊。”沈云晚轻声呓念着,歪着头,贴着他的肩,静悄悄地哭了,“能不能求你……好好安葬我爹……” 她最终没能等到他的回答,任他前路茫茫,她沉睡在他的肩背上,再无声无息。 不知是梦还是真实,回光返照间,沈云晚仿佛看见他脚下踩过的湖面冰层出现了一道道晶透的裂痕。 裂痕越来越多,以他为中心向四周蔓延,随时都能迸裂开来。 沈云晚一惊,出声想提醒他,可是她却发不出丝毫声音。 只见他脚下一沉,继而便是无数冰冷的湖水从四面八方灌来,让她感到无比压抑和窒息。那种浸到骨子里的寒意笼罩着她。 她明知自己已经没救了,死了丝毫不觉得可惜,可是同她一起掉下来的还有那个背着她走的男人。 沈云晚下意识地一蹬腿,努力朝水中那人靠近! 却在这一蹬腿之际,仿佛得到了新鲜的空气一般,长抽一口气,登时睁开双眼,清醒过来! 第002章 美男? 她没有沉入湖底,而是躺在一片草地上。 山林间飞鸟乍起,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动。 沈云晚一阵紧张,便见一粉衣少女捧着水跌跌撞撞的朝自己跑来,一边跑一边说,“小姐,你醒了?快喝点水,我们得赶紧跑,楚氏派来的人马上就要追上来了!” 沈云晚一阵错愕,看着眼前十来岁的贴身丫头阿梨,以及自己细皮嫩肉的手。 沈云晚反应过来,总算老天没有亏待她,竟然让她重生了! 下一秒,她拉起阿梨,拔腿就往前跑! 两人一跑,身后便立马有了动静,登时从山林里窜出一群人,紧接着追了上来,瞟眼一看,个个三大五粗、黑布麻衣,手里拎的东西一晃一晃的。 阿梨尖叫起来,他们手里拎的,可不就是刀么! 很快两人就被这群人给追上。 关键时候阿梨十分勇敢,连忙把沈云晚护在身后,颤声道:“小姐你快跑!奴婢拖住他们!” 沈云晚见她抖得跟筛子似的,还要逞强保护自己,冰冷的心涌起一丝暖意。 结果…… 一把长刀横空落下,阿梨直接被吓晕了过去。 沈云晚倒是镇定,冷眼睨着这群莽汉。 他们身上全部带着煞气,拿刀的手法熟练,看着像是一伙土匪。 但上辈子没发生过这一遭,沈云晚一时也无法判断他们究竟是不是楚氏派来的。 见沈云晚不卑不亢,莽汉们对视了一眼,看向沈云晚的眼神多了一丝玩味,冷声道,“你若乖乖配合,爷几个还能给你留个全尸,你若不乖乖配合……” 说着,其中两个强盗便拿着绳子上前,试图把沈云晚绑起来。 不料! 沈云晚突然抓着麻绳反手套在了强盗手上,一把夺去了他手里的刀! 另一个莽汉见状,立刻举刀要制住沈云晚,结果被她先发制人,反砍了他一刀,顿时血流如注。 强盗有些吃惊。 沈云晚眯了眯眼,把他们吃惊的表情尽收眼底,冷声问,“这般吃惊做什么?难道你们事先了解过我,认定我是个弱智女流?说!是不是楚氏雇的你们?” 沈云晚的话音一落,便有一袭紧蹙的马蹄声从不远处奔来! 强盗头目面色变了变,径直低沉道:“杀了她回去交差!” 几个强盗齐齐逼上,沈云晚手腕有力,勘勘守住,又一刀穿透了其中一人的身体,热血洒了一身,一脸慵懒的说:“谁还没杀过几个人啊。” 前世她到底杀过多少人,连她自己都数不过来。 那股弥漫的血腥气并不使她害怕,她只觉得非常熟悉。 长刀从肉体里抽出之际,带起血花四溅。 与此同时,闻得“咻咻”几声,一支支利剑从马蹄声响起的方向射来。 这伙强盗们再顾不上取沈云晚的性命,连忙提刀抵挡利箭。 正是这一空当,使得那一队飞骑迅速逼近。 沈云晚抬眼去看,见那些人穿着盔甲,个个都十分沉稳干练。 他们跨下马来,当即与这一伙强盗缠斗起来。 强盗是忌惮官兵的,慌忙调头就欲往山里逃。 那些士兵立刻包抄上去,堵死了他们的退路。 这会子,倒无人来理会沈云晚和晕倒在地的阿梨了。 沈云晚手里的刀不敢放下,衣襟袖摆上如一朵朵迎冬绽开的红梅,陡添一抹艳色。 她一眼便看见带领着这队士兵跑马而来的领头人物。 那人未穿盔甲,而是着一袭墨青色深衣,衬得身量十分修长挺拔。 他抽出的刀剑泛着寒光,将那些强盗逼到死路不得不奋起反抗,而冲上前的强盗皆不是他的对手。 他踩着满地鲜血,如入无人之境。 沈云晚见得他转身之际的一道轮廓,有些瘦削,却十分有力量。 那双眉眼冷冽非凡,似沉有寒星,又似不容一物的万年枯潭,沈云晚觉得……很眼熟。 他冷淡的眼神落在沈云晚握着刀的手以及染红的襟袖上,只轻轻顿了顿,便不再理会。 沈云晚没有被他杀人如麻的样子给吓到,反而莫名其妙地被他那一眼看得有些血热。 这腐朽的大魏即将迎来乱世纷争,踩着累累白骨走上巅峰的,不是杀人狂魔,而是叫英雄。 而他,符合在乱世里生存的法则。 他们是官兵,官兵剿匪,天经地义,接下来也就没沈云晚什么事了。 沈云晚不给他们添乱子,也想赶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,遂趁着旁边有一匹他刚刚骑来的空马,赶紧拖起晕掉的阿梨朝那空马走去,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阿梨放在了马鞍上。 她自己则轻而易举地翻身上马,熟稔地握手挽住马缰。 沈云晚调头欲走,但想了想觉得人家辛苦救了她一命,她不知感恩,还骑走了人家的马,是不是有点不厚道? 好歹也该和他说一声? 思及此,沈云晚回过头去,看见他背影沉敛,举手投足透着一股子冷厉,也不知他姓甚名谁,沈云晚不知该怎么叫他,心思一动,竟朝他的背影吹了一声口哨。 前世征战沙场,早已抛去了男女之嫌的那一套规矩。 后来沈云晚想起,在外奔波的那一段短暂时光,和在大魏宫里的煎熬比起来,是简单而充实的。 那时将士们打马穿街,遇到楼上有姑娘倚楼观看,沈云晚总能听见身边的傲家军对人姑娘吹口哨。 她也就学会了这样跟人打招呼。 只是这口哨声一落,好似反响不太对啊。 那男人杀掉了手边的一个强盗,才不慌不忙地转过身来。 不仅他如此,树林里的其他身穿盔甲的士兵也都静了下来,齐齐朝她看过来,神色各异。 他看见沈云晚骑在了他的马上,手挽马缰的动作颇为熟稔,尤其是那声口哨,让他的表情有点古怪。 沈云晚顿时感觉有些不妙,她寡不敌众,还是快走为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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